第四屆讖摩比丘尼辯經法會‧《解脫莊嚴寶論》第三堂課

時間:2017年3月8日上午
地點:菩提迦耶德噶寺大殿

20170308

捨棄一位眾生,等於是捨棄所有眾生

今天課程的一開始,法王繼續《解脫莊嚴寶論》第九章的念誦。

發願心的功德和發行心的功德
初者分八:入於大乘、成為菩薩,所有學處之所依、根本斷除罪業、培植無上菩提之根、獲得無量福德、令一切諸佛歡喜、利益一切眾生、速能現證正等覺。

■ 願菩提心的八種功德

第一、入於大乘、成為菩薩

宣說其初者,凡若未發殊勝菩提心,則雖有如是圓滿行持也未入大乘之列,若不入大乘則不能獲得圓滿佛果。凡發殊勝菩提心已則入於大乘。《菩薩地》亦云:「彼心一發起,即入於無上之菩提大乘。」

換句話說,菩提心就是入大乘之門。因此這裡說,如果發起菩提心,他就立即入了無上菩提之道,成為大乘行者的一員了。總而言之,一人是否屬於大乘行者,應觀待他心中是否有生起「願菩提心」。換句話說,我們可以用「是否具備願菩提心」,來判斷一個人是否為大乘行者。

也有一些人認為,入大乘之門是以「大悲心」來判定,他們將「大悲心」與「發菩提心」放在一起,把此二者視為是同一件事情。然而,這裡「大悲心」與「發菩提心」的用法不同:在判定「上、中、下士夫」時,會以大悲心來判別;在決定是否為大乘行者時,則是由菩提心來判別。就此點而言,「上士夫」與「大乘行者」在定義上,或許稍有不同。

無論如何,不論是大乘行者或上士夫,都需要具備共同的發心,也就是大的發心,願意去關心無量的一切眾生,無一例外,願意承擔起「讓眾生離苦得樂」的這種責任,他的心量是大的。這是最重要的。否則僅是口上說說「我是大乘行者」或「我是上士夫」,是毫無用處的。因此,必須有無量的發心,才是所謂的大乘。

第二、菩薩學處之所依

發菩提心的功德有二——可計數的和不可計數的。

宣說第二義,若沒有欲獲佛果之所謂願心,則所謂菩薩學人 處之三律儀便無有生起和安住之意義。若有彼欲獲佛果之道 心,因三律儀生起和安住故,彼心即為學處之所依。《菩薩地》亦云:「彼發心者乃菩薩諸學處之所依。」

這一段在告訴我們,願菩提心可以說是一切菩薩學處、戒律的基礎、所依,如果沒有這樣的願菩提心,菩薩學處及戒律就無法生起,即使生起了也無法駐留。

因此,按照菩薩戒律,如果一個人的別解脫戒毀壞,例如比丘戒,還可以再次領受比丘戒。但如果按照別解脫戒戒本中所說,毀壞或違犯了比丘四種墮罪任一者,是無法再恢復的;然而,從菩薩戒的角度而言,只要此人沒有違犯「願菩提心」,就算違犯比丘戒律,仍可再次領受。我想這是願菩提心的力量所致。

第三、根本斷除罪業

宣說第三義,撤斷罪業之根:罪業之對治即是善業,而在善業中最殊勝的就是菩提心,因此若生起對治,則所對治窮盡乃是法性。此亦如云:「菩提心如末劫火,刹那能毀諸重罪。」。

一般而言,懺悔時需要透過四種力量,其中一種稱為「依止力」,而「菩提心」可稱為是最殊勝的、幫助我們遮止罪業的依止力。

第四、培植無上菩提之根

第四義,有情相續猶如大地,與慈悲之滋潤相系屬,若培植此如根之菩提心,將盛開三十七菩提分法之枝葉,成熟圓滿佛陀果位而出生有情利樂。因此生起此菩提心即是培植佛陀之根。《菩薩地》亦云:「彼發心者即是無上正等菩提之 根。」

第五、獲取無量福德

第五獲得無量福德,《勇施請問經》云:「菩提心福德,其若有形色,充滿虛空界,福猶勝於彼。」

這裡主要提到,發菩提心的福德非常大。我在另一個教本中,也看過一種說法:發菩提心功德非常大,但若違犯菩提心,其罪業也是如虛空般廣大。因此,菩提心的福德和罪業,都是極為廣大的。

第六、令一切諸佛歡喜

第六、令一切諸佛歡喜:《勇施請問經》云:「若人以珍寶,遍滿恆沙數,一切佛世界,供世間怙主;若有人合掌,心敬大菩提,此供更殊勝,其福無邊際。」

第七、利益一切眾生

第七、利益一切眾生:如《華嚴經》云:「利益一切世間眾故猶如所依。」

第八、速能現證正等覺

第八、速能現證正等覺:《菩薩地》云:「若發彼心則不住二邊,速能現證正等覺。」

■ 行菩提心的十種功德

接著談到行菩提心功德:

發行心的功德有十,即在前面八者之上,出生無間斷的自利和出生種種他利。
其初者:發彼行心後與以前不同,自己睡眠、昏迷、放逸行,或彼等一切時中福德相續仍無間斷而出生。此亦如《人行論》云:「受持此行心,即自彼時起,縱眠或放逸,福德相續生,量多等虛空。」

出生種種他利者:消除諸眾生的痛苦、成辦安樂、斷除煩惱,此亦如《人行論》云:「於諸乏樂者,多苦諸眾生,足以眾安樂,斷彼一切苦。更復盡其癡,寧有等此善!安得似此友!豈有如此福!」

不可計數者,即自現在至佛果間出生的一切功德,無法數清。

■ 失毀菩提心的三個過患

接下來談「失毀彼菩提心的過患」:

失毀彼菩提心的過患有三:由罪業而墮人惡趣,由罪業而衰損他利,由罪業而長久耽延獲得登地。其初者,若未踐履誓言而失去發心趣,此亦如《人行論》云:“若誓利眾生,而不勤踐履,則為欺有情,來生何所似?"由罪業而不能利他,如云:“因彼心若生,將損眾生利。"將長久耽延獲得登地者,如云:“故雜罪墮力,菩提心力者,升沉輪迴故,登地久蹉跎。"

接下來的主題是「喪失菩提心的原因」,我覺得很重要,因此中場休息後,在下半堂課中再教授。

■ 修持長壽天女,祈願天噶仁波切轉世現身

明天開始三天時間,會修持《吉祥長壽天女儀軌》,這是從去年開始的這麼安排,今年也是如此。修持這儀軌的最主要目的,是迴向尼眾僧團茁壯,也迴向尼眾的學習和實修都無障礙、任運而成。

同時「吉祥長壽天女」也是十二位守護藏地護法中的首席護法,密勒日巴大師曾說過:「在人道傳承、持有我教法者,為岡波巴大師;非人道眾生傳承者,則為吉祥長壽天女。」由此可見,吉祥長壽天女是非常重要的一位護法。

往昔將教法同時交付給人及天人的傳統,是從佛陀時代開啟的。律典中記載,佛陀曾思維要將教法交付給人或天人?若交付給人,人的壽命有限,無法長久延續;若交付給天人,則天人較為散逸,無法善加護持。因此,在人道中他傳給大迦葉尊者,在天人道則交付給四大天王。

去年我們修持《吉祥長壽天女儀軌》的目的之一,是祈願天噶仁波切迅速轉世,因此今年我們也會如此修持。

(中場休息)

■ 喪失菩提心的原因

當捨棄一個眾生時,我們的菩提心就失毀了。「不捨眾生」是菩薩戒中最重要的一個戒律,因為菩薩的目的在幫助眾生,如果捨棄眾生的話,菩薩怎麼可能利益眾生?然而,我們該如何定義什麼才是「捨棄眾生」呢?

噶當派中不同的格西、善知識,對於「捨棄眾生」各有不同解釋。我們先以第四世嘉察仁波切綽巴多竹( Drakpa Döndrup,1550-1617))的著作來解釋。札巴敦珠針對阿底峽尊者的《菩提道燈論》寫了一部論疏,當中寫到:「『捨棄眾生』的意思是,你的心不再隨喜眾生。」

波多瓦大師說:「對於任何一位有情,不論任何原因,只要你生起不悅之心,不再去悲憫、關照他,這就叫『捨棄眾生』。」

這就像是我們一般凡夫吵架時,會說「你我生時不處一堂,死後也要埋葬異處」。如果一個菩薩對於任何一位有情,不再有憐憫、利他的心,甚至有機會幫忙時也不管他,或能幫他排除逆緣、傷害時,也不幫他,這都算是「捨棄眾生」。

蔣貢康楚羅卓泰耶在大手印前行的詳細論釋中,引用格西普瓊瓦的說法,所謂「捨棄眾生」,需要下面這三條件聚合時才成立:

一、 對方正在受苦
二、 對方無依無靠,無人可幫助:換句話說,如果他在受苦,但身邊有人可以幫忙,你也因為對方有人幫忙而未出手相助,這種情況就沒有違犯「捨棄眾生」的戒律。
三、 有能力幫助對方:如果你沒有能力幫助對方,則也不算捨棄眾生。

千那瓦大師(Chen Ngawa)說,如果你發自內心認為:「你這個可惡的人,我是永遠不會和你處得來的。」有這樣心態的,就是「捨棄眾生」。

旬努嘉秋大師(Shonnu Gyechok)曾寫過《菩提道燈論》於藏地流傳最廣的一部註解,他是噶當派的一位善知識,也是宗喀巴大師的弟子。他解釋到,所謂「捨棄眾生」,是說就算對於跳蚤一般的生命,你想著,「去死吧,不管你!」就等於捨棄眾生。

各位可能不知道跳蚤是什麼,我們家鄉很多。總之。對於這樣微小的生命,如果你不珍惜、重視它、不管它死活、沒想到它也要離苦得樂的話,也是捨棄眾生。因為,眾生的重要性不在於體型大小,例如大象體型比跳蚤大很多,但就生命本質而言,兩者並無差別。

剛剛引用噶當派很多善知識的說法,雖然用詞上稍有不同,但意思是相同的。

■ 捨棄「一位」眾生,就等於捨棄「所有」眾生

回到岡波巴大師在《解脫莊嚴寶論》中的說法,他認為,捨棄眾生並非指「捨棄一切眾生」,而是僅捨棄「一位」眾生,就等於捨棄「所有」眾生,此處指的是你不再憐憫、同情他,你有機會幫他得到快樂、消除障礙和逆緣時,卻真心地、發自內心的不想幫忙,這就是「捨棄眾生」、「捨棄有情」的意思。

同時,文中也提到,所謂「眾生」有三種:

一、 利益自己的眾生
二、 傷害自己的眾生
三、 正在受苦的眾生:指的不僅是正在遭受「苦果」,而是包括正在「苦因」當中的眾生,例如處於煩惱中的眾生,也都算在內。

三種之中,第一種「不捨棄對你有恩德者」較為容易,因為對於曾經幫助自己的眾生,我們會有感激之情。

第二種「不捨棄傷害你的眾生」,這點比較難。於此,阿底峽尊者曾說,我們可以如是思維:他今生傷害你,是因為往昔你曾傷害他。這是對於相信輪迴者的思維方式。

另一個我們可以思維的觀念是:的確,對於傷害我的人,從傷害或事件上來講,傷害是不好的,但從人的角度來講,它他和我們一樣身而為人,都希望能離苦得樂,可能就是因為他過度想要離苦得樂,因此傷害到我或他人。如此,我們帶著這樣的觀念:「傷害」本身是不好的,但從「傷害者也是人、也是生命,在同樣希望離苦得樂」的基礎上,不要喪失對他的尊重和珍惜。這樣的思維也有助於不捨棄傷害我們的人。

第三種是不捨棄正在受苦者。苦分為兩種:苦果及苦因,當你看到第一種正在受苦報者時,你若能生起強烈的大悲心,心想:「如果他能不再受苦,這有多好啊!」這就是不捨眾生。

再者,就是見到在苦因中受苦者,當你看到處在業力和煩惱中的眾生時,你生起慈心,心想:「若他能免於痛苦和苦因,這有多好啊!」這樣就是不捨棄眾生。

總而言之,如同第一世法王噶瑪巴杜松虔巴所言:「就算對方會損害自己身體、財物,你仍不絕望、不氣餒的盡力利益他,這樣就是不捨棄眾生。」各位可以看到,這段話中提到了一個要素:「你是很勇敢的」,你願意放下自利,先為他人的利益著想。唯有做到這樣,才是不捨棄眾生。

如果連自己的自利一點都不願意放棄,緊抓著自己的身體與財物,而說要去利益眾生,這是不可能的。因此,所謂「不捨棄眾生」先要放下一些自利——不用全部放下,但要懂得放下一些自利、一些對自己的執著,才能持續利益他人,這也才是不捨棄眾生。

因此,噶當派大師在修心教法道次第中說:這就好比是家中失火的那一瞬間,你拔腿就往外跑。就在跨出門檻的那一步,你的一隻腳在內、一隻腳在外,但想到房子裡面還有人需要幫忙:「救自己還不夠,其他人我一定也要保護。」於是,你回頭救其他的人。一位上士夫隨時都具備這種發心:一隻腳在門檻外,是為了逃命,一隻腳在門檻內,是想到有人要幫忙,必須去救助。

我們目前很難百分百去利益他人,這只有大菩薩才做得到。雖然我們都是凡夫,都有我執、我愛,很難做到全然放下自我,但我們仍要盡力放下自我,要有自他平等的觀念,要想到自己要離苦得樂,其他生命亦復如此。雖然我們的菩薩行持不能完全做到「他人比自己重要」,但至少不要再那麼自私自利了。這是很重要的。

今天課程講到這邊,明天起三天是法會。本來安排上午是念誦第五世夏瑪仁波切的白度母儀軌,下午是長壽天女祈福招壽的儀軌,但現在有些變動,改為早上修第二世法王《噶瑪巴希上師相應法》——這部上師相應法門加持力很大,也與五尊紅觀音壇城有密切的關係密切,往昔也有早上修紅觀音、下午修長壽天女的傳統,因此這次會改為早上修《噶瑪巴希上師相應法》,下午修《長壽天女儀軌》。

2017.03.08 Never Giving Up on Other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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