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屆讖摩比丘尼辯經法會‧《解脫莊嚴寶論》第四堂課

時間:2017年3月14日上午
地點:印度菩提迦耶德噶寺大殿

20170314-1

不捨眾生,總攝菩薩一切法

法王念誦繼續《解脫莊嚴寶論》第九章的內容:

■捨棄菩提心的過失

捨棄菩提心的過失(壞處)略說有三:
(一)因罪業故而墮惡趣,
(二)因罪業故破壞利他之事業,
(三)因罪業故長遠的耽誤了成佛的大業。

已經發了菩提心的誓願而不能實行,就等於是欺騙眾生,其罪報就可能墮入惡趣。《入菩薩行論》云:

“若發誓願心,不能實行之,
則為欺眾生,云何度有情?”
因為造罪的緣故,就不能成就利他之事。頌曰:
“若行如是業,必難利眾生。”

因此罪業就會耽誤成佛之大業,難以趨證菩薩之道地。頌曰:
“墮入惡趣之罪力,發菩提心之善力,
二者相雜相消長,能令行者長流轉,
倍用極長之時間,始得趨正諸道地。”

喪失菩提心的原因,一般說來是這樣的:願菩提心之淪喪是說,此心捨棄了眾生,同時又以四種黑業為伴。這樣的心意,違反了發菩提心之原理,所以稱之為“菩提心之淪喪”。行菩提心喪失之原因,《菩薩地論》云:

“同時依四種毀戒之法而行,則為上品業纏全部喪失菩提心,中品業纏則為粗罪,下品業纏則為過犯而已,(故知違反菩提心戒有上中下三種之不同也。)”

《菩薩戒二十頌》中並云:行菩提心若喪失,則願菩提心亦必同時喪失也。《抉擇戒攝論》中亦說四種喪失菩提心戒之因:此即上說之二因(心捨眾生,依四黑法)再加上壞菩薩學處及滋長邪見。寂天論師云:“凡生起與菩提心相違之念,亦屬違菩薩戒也。”

■總攝菩薩一切法之「一法」,即是「不捨棄眾生」

法王開示:因此,「菩薩」要若要以一法來具足一切法,此「一法」,就是「不捨眾生」。舉例而言,若行者將目標放在要獲得聲聞獨覺果位的話,就是一種不相應菩提心的動機

以大乘菩提心而言,最需要注重的是「動機」。因此我認為「發心」和「願菩提心」,也就等同於「利他的願心」與「成菩提之心」:若捨棄眾生的話,那此利他之心就壞失了;而若不求證覺菩提,而是僅求聲聞獨覺等果位的話,也是失去此成菩提之心。而若四黑法都做的話,則可以說這兩種願菩提心都失去了。

因此,由無著菩薩所記錄下來的彌勒菩薩教示中記載:如果失去願菩提心或行菩提心的其中一種,我們就失去了菩提心;對任何發起菩提心的菩薩,如果去詆毀的話,我們也會失去菩提心。

補充一點,如果對發起菩提心者生起怨恨心,而宣揚其短處的話,也算是失去菩提心。

■「願菩提心」包含「利他」及「求菩提」二心

首先講到,若我們失去願菩提心,則完全失去菩提心戒。此處的「願菩提心」包含有兩種:「利他」及「求菩提」。若我們捨棄眾生,就失去菩提心戒; 而不僅是捨棄眾生,若不去求正覺佛果,則也是失去菩提心。

另外四黑法部分,我要再說明一下:

好像當我們講到出家、別解脫戒時,會講到「四根本大」戒,而對梵行居士,「四法」就如同別解脫戒的「四大戒」的「殺、盜、淫、妄」一般,可說是持守菩提心的根本戒律,你若犯下「菩提心四法」的其中一樣,就犯了行菩提心戒,但其中有輕重差別,等等會解釋。

菩提心戒中重要的根本戒律,主要就是「欺誑」和「毀謗」,也就是「讚揚自己功德」及「毀謗他人」。自讚毀他,尤其是針對發菩提心者的毀謗,就是破壞菩提心戒。例如對於正在受苦受難的眾生,若可給法而不給,也可說是犯菩提心戒,而當他人有過失時,如果對方已經懺悔,你不但不原諒還苛責辱罵,也是犯菩提心戒。

若捨棄大乘教導,或道貌岸然裝模作樣,明明沒有修證還裝為有等等的話,也是犯菩提心根本大戒,就如同我們犯別解脫戒的殺盜淫妄四根本戒一般。換句話說,基本上若我們犯這四種黑法,就算犯了四種菩提心的根本戒;而當生起很大煩惱心時,也可算是犯了根本戒。

在《菩薩戒品釋》 中,宗喀巴大師所造的〈菩提心儀軌〉提及「如何重受菩提心戒」。雖然有一些說法不同,但主要道理都是相同的。

犯菩提心戒有上、中、下種程度。首先,失卻菩提心的四具足條件為:

一、 做持四種黑法,
二、 對做四黑法,完全沒有任何慚愧懺悔之心、
三、 對於自己做的黑法不僅沒有慚愧心,還喜悅歡喜,
四、 不但沒有認識到不對,還認為是功德。

具備以上四條件時,就可以算是完全失卻了菩提心,必須要重受戒。

《菩薩地論》中講到,「四毀戒法」的定義與範圍:

一、 上品業纏完全喪失菩提心:犯下所有毀犯分支
二、 中品業纏喪失部分菩提心
三、 下品業纏僅為過犯

在「上品業纏導致全部喪失菩提心」部分,有人說是犯四種過患,有人說是三種,若從最多數量來講會比較好。而這「三」種和「四」種,是如何定義與區分呢?

此「四」種是:

一、「連續」。
二、「無慚愧」。
三、「慶幸」。
四、「歡喜」。

這樣分就有四種,但也有把「慶幸」與「歡喜」合二為一,變成僅有三種。

因此所謂「上品」、「中品」、「下品」的業纏分類,主要取決於所犯的「分支數量」:若犯下四或三分支,就屬於上品;若僅犯兩種,僅屬於中品粗罪;下品業纏就只是一種過犯。

將「菩薩戒四種黑法」和「別解脫戒根本戒」相比較時,換句話說,類比起「別解脫戒」的犯行時,依序是:

一、 如同「淫戒」者:自讚毀他,宣揚自己的優點功德長處,並毀謗宣揚他人過失過患,這種行為等同於別解脫戒中的淫戒重罪,這種等同重罪情況,是因為難以持守、難以做到守護。

二、 如同「殺戒」者:菩薩戒中不聽他人懺悔、不原諒他人、進行各種辱罵:就等於別解脫戒中的殺戒。

三、 如同「妄語」者:道貌岸然、裝模作樣,裝為有證量,對於大乘根器的行者,引導他修持其他小乘、別解脫戒等法門,也等同於犯下妄語大戒。

■於眾人前懺悔,來修復菩提心戒

法王唸誦課文:

違反了菩提心戒以後,如何才能復戒呢?如果是違反了願菩提心戒,就要重新再受一次戒就可以恢復了。違犯行菩提心則一定同時也違反願菩提心。因此,只要願菩提心戒能恢復,則行菩提心也會同時自然的恢復了。若因其他的原因而違反菩提心戒,也應該重新再受一次,以資恢復,至於中品及下品之犯戒,只要懺悔就可以復戒了。

《菩薩戒二十頌》云:
「若上品犯戒,應重新受之,
中品犯戒時,三人前懺悔,
(下品犯戒時),一人前懺悔,
懺者與受者,不應生煩惱,
自他心同故。」

此為《解脫莊嚴寶論》第九品〈菩提心〉。

此處說「若因其他原因而捨棄菩提心」的「其他原因」,則包括生起邪見或信他教等。以上是違犯「願菩提心」以及「行菩提心」時的復戒方式。

這裡也講到懺悔。「菩提心戒」與「別解脫戒」有所不同,因為當重大違犯別解脫戒時,不可能重新受戒,但菩提心戒若有很大毀犯,仍可復戒。

《聖菩提眷屬經》中也提及,要懺悔菩提心戒的毀犯時,若是重戒,要在十人前懺悔,輕罪五人前,也就是人數是可以遞減的,經典中有提及如何懺悔的方式。《虛空藏經》中,也有提到違犯菩薩戒根本戒時,向虛空藏菩薩頂禮或懺悔等,詳盡的懺悔方式。

■早晚唸誦《三十五佛懺悔文》,是通行的懺悔方式

一般通行的懺悔方式,是寂天菩薩《入菩薩行論》所云:日、夜各唸誦三次《三蘊經》、也就是《三十五佛懺悔文》。以印度傳統而說,這是主要除重大罪障之經典,平時不會唸誦,因此一些印度人去到西藏,看到在藏人每天都在唸誦三十五佛懺,就會問,「他們是不是都是大罪人啊?」覺得很奇怪。

從這點來看,可知道西藏是極為盛行「唸誦三十五佛懺」的。這也類似於漢傳佛教的《八十八佛禮懺文》,而三十五佛也包含在八十八佛中,但八十八佛禮懺文中,未按頂禮、懺悔、迴向三部分來劃分,因此建議唸誦三十五佛禮懺文較佳。

無著菩薩也提及,若我們違犯大品業纏的菩提心戒,基本上要重受菩薩戒,但若只是犯下中品或小品業纏,則可用懺悔來除罪,中品在三人前懺悔,小品罪業則對一人懺悔。也未必要在真正的人前懺悔,若四周無人、或無法立即懺悔時,也可以在上師、三寶、聖物前,例如佛像前去懺悔,也是可以的。

法王唸誦《解脫莊嚴寶論》第十章 〈願菩提心之學處〉課文:

發了菩提心以後,就應該趨入菩薩學處。此又可分為願菩提心學處及行菩提心學處二者。

頌曰:
“此心終不捨眾生,常思菩提心功德,
精勤集聚二資糧,時時修觀菩提心,
善惡八法知取捨,此五事中攝盡之。”

這就是說:
(一)此心若不捨離眾生,就決定不會喪失菩提心。
(二)若時常思惟菩提心之功德,就不會於菩提心退失。
(三)若能勤聚福德智慧二種資糧,就能夠發揮菩提心之大力和大用。
(四)時時修觀菩提心,則能使菩提心日漸增長。
(五)能知善惡八法之取捨,則菩提心不會忘失。

第一、此心若不捨離眾生,就不會喪失菩提心:

《無暖(長者)請問經》云:「菩薩若具足一法,則能受持一切殊勝佛法。一法為何?(在任何情況下)此心決不捨離眾生是也。」

如果有人對自己做了不應該作的事,自己就對他疏遠,不再關切他,並且這樣想:「哼!即使到了能夠利益你的時節,我也不管了;即使我能幫助你,抵擋外來的災害時,我也不管你的閒事了。」這樣的思惟就是「心捨眾生」。

如果問:「毀犯菩提心戒之謂,難道不是指‘捨棄一切眾生嗎?’」僅僅捨棄某一個眾生,難道就構成犯菩提心戒嗎?答案是:捨棄一切眾生的心念,連二乘人都不會發生的。豺狼猛獸也不會捨棄所有一切眾生的。因此,只要此心棄捨一個眾生,而在一座的時間內,心不懊悔亦不對治,那就是犯了菩提心戒了。

像這樣心捨眾生,入異道法,而仍自命為菩薩就很不對了。這就像將自己的獨子謀殺以後,再蓄聚他的資產一樣。

進一步說,對自己有恩有益之眾生,大致是不會喪失菩提心的。但是對損害自己的眾生來說,那就極有可能了。因此菩薩應知,對仇害自己的人要特別發起大悲心而利濟之。這是先賢之教示。

頌曰:
「若恩將仇報,更予彼起悲,
彼仇我損我,以大悲報之,
閻浮最勝士,以恩慈答仇。」

此處不喪失菩提心,就要不捨離任何一個眾生,這點之前教授時有提過,因此不再多說。

(法王對受持沙彌尼眾的尼眾說,一時半刻完不了,持午時間快過了,請他們先離開去吃飯。)

■「猴之子」比喻,遇到違緣時,反而忘失菩提心

《大寶集論》這部經典中有一個關於「猴之子」的比喻,故事是說有一個猴子的家庭,母猴有一對兒女。有天在覓食時,被農夫追趕並丟石頭,猴媽媽比較寵愛兒子,因此將兒子抱在懷中,而女兒背在背上,當猴媽媽要爬樹時,就把猴兒子先放下,然後往樹上爬,結果爬上樹後,發現兒子不見了。

此是比喻我們當初都發心要利益、愛護眾生,但中間遇到違緣、惡緣時,反而讓我們產生仇恨心、分別心,就如同猴媽媽一般,對兒子較為愛護,但關鍵時刻卻把猴兒子放下了。

明天會繼續教授「發菩提心的四種功德」。

■ 修觀音齋戒,憶念阿難尊者恩德

3月12日是神變月的十五,我們在正覺大塔菩提樹下舉行了尼眾受戒法會,法會中所修持的《尼眾教法興盛儀軌》之部分內容,出自《大方便佛報恩經》。

《大方便佛報恩經》雖然有從梵文翻譯為中文和藏文,但此處沿用的是中文版本中,阿難尊者請求佛陀讓女眾出家的故事,以及為憶念阿難尊者對女眾的恩德,每年春分和秋分(二月初八和八月初八)修持八戒齋法的傳統。這裡所謂的「八戒齋法」,我們可以將它理解為八關齋戒,或稱大乘長淨戒、大乘布薩律儀。因此,我們在《尼眾教法興盛儀軌》中也包括八關齋戒的修持。

至於齋戒的儀軌,我們有帕摩比丘尼(Gelongma Pamo)所傳的、觀想十一面觀音的《聖十一面千手千眼觀音斷食儀軌》。雖然也有觀想其他本尊的齋戒儀軌,但目前最普遍通行的是觀想觀音的齋戒儀軌。因此,這裡在受持八關齋戒時,我們首先要設立觀音菩薩像,在觀音菩薩的聖像前受戒,之後觀想觀音菩薩化為阿難尊者。

為什麼之後要觀想觀音菩薩化為阿難尊者呢?龍樹菩薩在他所寫的千手千眼觀音儀軌中提及:行者在領受成就時,觀想觀音菩薩面前有阿難尊者,並向阿難尊者祈請而獲致成就。由此,我們可以發現,阿難尊者與觀音菩薩是有關連的,也有一說是阿難尊者為觀音菩薩的化身。

再者,大悲觀音是三世諸佛事業的總集,阿難尊者慈悲眾生,多次代女眾向佛陀求授出家戒,因此將觀音觀想為阿難尊者,可代表觀音菩薩的大悲事業,尤其是對女眾的悲憫。因此,我們在《尼眾教法興盛儀軌》中如此觀修,以憶念阿難尊者的恩德。

■希望因緣具足,能於法會期間迎請天噶仁波切

幾年前讖摩比丘尼辯經法會時,我們迎請波卡仁波切轉世並舉行認證做床儀式,今年如果內外因緣條件具足時,希望我們也能迎請天噶仁波切轉世,到讖摩比丘尼辯經法會上。這還不確定,只是一件正在準備的事情,但如果可以,當然希望天噶仁波切能來。事實上,好像每次都是在尼眾辯經法會時認證祖古,可能因此一來,很多祖古都會對辯經法會抱著很大期待,希望在此法會中被認證。但我希望大家不要抱太大希望,並不是每次都會發生。

以前在西藏時,法王曾認證了三、四十個祖古、仁波切,但來印度之後這麼多年,才認證了三到四個:「近來的情況,根本不用我來認證,各種亂象頻生,父母親會認證自己的小孩,所以我覺得要盡量減少認證。」

法王課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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