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屆讖摩比丘尼辯經法會.《解脫莊嚴寶論》第十二堂課

第二屆讖摩比丘尼辯經法會.《解脫莊嚴寶論》第十二堂課

時間:1月23日早上八點半至十一點
地點:菩提迦耶德噶寺大殿
授課上師:第十七世大寶法王噶瑪巴
中文翻譯:倫多祖古

■將三戒融為一體去修持,是至關重要之事。

昨天講過,在「三戒」:別解脫戒、菩薩戒、密乘戒之中,可於一士夫上、不相違背、毫無抵觸的去修持,大、中、小乘,在基道果上,毫無相違不相對、且不相抵觸、將此系列教法融為一體的修持,是非常重要的,

以藏傳佛教而言,大乘小乘密乘教法,有不共之殊勝之處,因此一定要圓滿修持大乘小乘密乘,其中主要依賴於三戒,因此一定要懂得圓融三戒,共同修持,而並非讓其三戒相互抵觸,視為彼此無關之修持法,而是要三戒相輔相成、成為彼此功德增長之因,以一種不相抵觸、不相違之法,共同守護、一起修持,這是至關重要的。

昨天我也講過,若在三戒中,僅有別解脫戒守護者,就不會有太多疑惑,之前提過七種別解脫戒,最初求受居士戒的居士,若求受菩薩戒之後,自相續中是有一戒或兩戒?或之前本具足一戒,在此上再求一戒時,在別解脫戒基礎上再求受菩薩戒,因為有發心動機所護持,這最初求受的別解脫戒,是否會轉變為菩薩戒呢?

當然有人會問,一戒或二戒,有什麼重要?談論數目有何必要性?這並非數數而以,某位行者在別解脫戒基礎上,若去求受菩薩戒,是否他兩者都要去守持?

■如何同時守護三戒,是最為關鍵之處

譬如只有菩薩戒者,只用謹慎去面對菩薩戒律,若受兩種戒律,例如同時具足別解脫戒和菩薩戒,這位士夫既要守護別解脫戒條,又要去守護菩薩戒條,此時,應如何去注重及守護這兩戒條呢?這就是關鍵之處。

昨天講過,此處依照同上師之說法,而主要出現三種觀點:

1.別解脫戒自然消失:某士夫先求受別解脫戒,再受解脫菩薩戒,其前別解脫戒會自然消失。
2.別解脫戒轉變為菩薩戒:之前求受別解脫戒後,再求受菩薩戒時,別解脫戒自然轉變為菩薩戒,因此戒體中僅有一戒。
3.具足兩種戒體:一士夫具足「別解脫戒」與「菩薩戒」兩種戒體。

在守護戒條方面,

1.不需守護別解脫戒條:第一種主張是在求受別解脫戒基礎上,再去求受菩薩戒,別解脫戒體已消失,因此不需要去守護別解脫戒戒條;

2.守戒者以菩薩戒為主:第二觀點是求受菩薩戒時,前戒仍存在,但主要守護菩薩戒,因此在守護的主次分別上,以菩薩戒為主。

3.第三種,在求受別解脫戒的基礎上求受菩薩戒,這位士夫就同時具足兩種戒律,當他具足兩種戒律時,別解脫戒也並未轉變為菩薩戒,兩戒律同時並存於一士夫之相續中。

如同剛剛所提,以此說法來說,別解脫戒是自住、自解之戒律,因此以別解脫和菩薩戒來講都是同時重要的,說一士夫同時具備兩種戒律,講說時非常完美,但要守護時就非常困難,譬如兩種要如何守護?

譬如有時菩薩戒在身口言行的戒條上,會有些開許,別解脫戒的戒條則要斷除殺生及不淨行,並無任何開許空間,當出現此狀況時,此時兩戒相互抵觸,應如何守護為好呢?


■「三戒為同一本性」,因此可以同時存在

有關戒律在同一士夫相續中具足別解脫戒與菩薩戒,有如前的三種觀點,對於第一種而言,在阿底峽尊者還未入藏前,藏地有流傳一種「紅阿闍黎法門」,此法門即是贊成第一種觀點。

紅阿闍黎法門的主要觀點,是行者最初求受皈依戒,然後求受沙彌戒、比丘戒,並守持幾個月或幾年後,才會去求受菩薩戒,此時行者所求受的別解脫戒就會自然而然地消失,僅用守護菩薩戒即可。

行者在守持菩薩戒幾年後,再去求受密乘戒,此時菩薩戒也會自動消失,就不用守護菩薩戒條,此時,行者就僅守護密法三眛耶戒即可,也就成為密咒瑜伽士,因此就允許迎娶空行母、明妃等,有此觀點,此觀點在阿里地區和衛藏地區多有擁護者,阿底峽尊者對此法門就加以嚴正駁斥。

第二種觀點是戒律的「住變」觀點,在此觀點上,名詞相同但意義不同者也所在多有,舊譯寧瑪派和吉祥薩迦派都贊成「三戒住變」之觀點,但兩派使用的是相同名詞,解釋卻全然不同。

阿底峽尊者的弟子之一的印度佛學博士蘇熱雅就主張,行者最初求受別解脫戒,之後在求受菩薩戒時,別解脫戒就會轉變為菩薩戒,如同小蝌蚪慢慢轉變為青蛙一般,對於此觀點,阿底峽尊者及印度學者都做出反駁。

因此對於戒律之「住變」方式,有兩種說法:「求受菩薩戒時,別解脫戒會自動消失」及「別解脫戒會昇華為菩薩戒,別解脫戒也並未消失」等,對此,寧瑪與薩迦派都承許「三戒為同一本性」,由於本性相同,因此可以同時存在。

總之三戒為「一體」或「分立」?到必要時,就必須善加思辨,譬如別解脫戒不允許喝酒,但密乘戒開許,因此應堅守前者還是後者?

在三戒修持法之上,無比岡波巴大師教言中曾提及,出現此等問題時,必要時覺得三戒學處相互抵觸、三戒條相互對立時,就要以智慧善加觀察,就如同秤重一般,知道孰輕孰重,依照智慧而善加分辨何者為重要,有時需要依靠因緣,抉擇是因大棄小或應因小捨大,以此去行持,以智慧去善加分辨而去守戒。

對此說法,別解脫戒和菩薩戒兩種戒律相互抵觸時,律典中提及,在相互抵觸時,有時也可實行遮止戒條。

律典中有提及供戒,即還俗之意,是必須斷除的學處,平時是不能供戒的,應當如同守護自己生命一般,但也有出現必須供戒之時,也就是若大煩惱旺盛、完全無法控制時,就是供戒之時,此時「供戒」就成為承辦學處。

因為供戒之後,又可以再次受戒,否則若你不供戒,將因無法自我控制而毀壞戒律,之後就再也無法生起清淨戒體,因此有此開許,也就是將某些應遮止的行為,在特定時刻,將他成為一種承辦學處,這樣,不僅不成為過失,而會成為功德,別解脫戒、菩薩戒也可如是去做捨棄或承辦。

一般而言,三戒相互對立時,可如是行持。

■初學者守戒時會遇到的四種問題:

初學者會遇到以下四種問題:

1.當三戒相抵觸時,如何取捨?
2.依總體佛教而言,如何取捨?
3.以個人言行而論,如何取捨?
4.因時機而論,如何取捨?

對於初學者遇到問題面臨取捨時,噶當派的甚深竅訣及經論之中曾提及,「見解低下之菩薩,應堅守言行之戒條」, 此意義在於,對於那些見解小、根器低下之菩薩而言,他們在無法守持戒條時,言行不能太過放逸,而應該要善加守護這些細微戒條。

譬如直貢噶舉教派祖師吉丹松恭曾言,「遮止始遮止,開許始開許」,意即:釋迦牟尼佛在最初,已經將可開許及宜遮止之法,都給予教誡,對於上等根器菩薩而言,對他們能開許者,佛陀早已開許,而對於無力去守持的初學者而言,應該遮止者,最初已經遮止。

應遮止與開許之處,都觀待於個人的能力與根器,而非對上等根器開許者,初學者以為是對他而講,而去依學行事,就會因此產生障礙與過失,因此對於低下根器或能力小、見解低、初學者,就要謹慎面對戒條。

舉例而言,嬰兒不能餵食大人的食物,而若讓小孩背負大人重物,就會害小孩折腰斷脊,因此要符合自身能力去承擔。

第二為,總體佛教而言應如何取捨?對一具足正見菩薩,當他出家為僧後,他為不讓聲聞乘教法毀滅,因此也必須堅守聲聞乘戒條,藏人有俗諺云:「見解高若佛、行為像個人」,就算見解和佛陀一般,行為也要像個人一樣去行持。

見解的高低,其他人無法得知,但行為一定要成為他人的典範,因為別人看不到你的見解,只能依靠你的行為,去判斷你的個人及佛教,為了守持佛教名聲或教義,即便見解再高深,也要像是一般人一樣的去守持戒律與戒條。

第三者,以個人而論,應如何取捨?《寶集論》中提及,要以善巧方便之行為之,例如有些眾生會因為造作某種罪業而墮入地獄,而若菩薩以善巧方式去行持相同之事,會投生至善道果位,別人因為做此事而墮入地獄,菩薩則可因善巧方便,而因此事投生天界。

第四、依照時機而論,應如何取捨?無比岡波巴大師在《大眾開示》中提及,當你覺得三戒彼此相對抵觸時,應如何行持而不相違、使其相輔相成?有六種方式來為之:

■同時行持三戒之六種方式:

1.「時無違」:白晝時不觸犯別解脫戒、黑夜時不觸犯密乘戒,晝夜都不觸犯菩薩戒。

2.「境無違」:處於城市時,不觸犯別解脫戒、在幽靜中,不觸犯密乘戒、城市與幽靜處都不觸犯菩薩戒。

此處並不是說,處於城市時就不用遵守密乘戒,處於幽靜之處不用行持別解脫戒,並非如此,而是由於城市因為很多人,堅守別解脫戒會更為重要,在幽靜處時,因為密法需要秘密行持,不能讓他人見到,因此堅守密乘戒更為重要,而非在城市中吵著鬧著打手印。

若在城市中,大張旗鼓、大聲喧擾著說自己在修密乘,就觸犯密乘戒。例如現在有很多宣傳,明天會灌讓考試可以拿滿分的灌頂,後天會灌生意興隆的頂,商人者快來,大後天會灌求子灌頂,不孕的夫妻都可來求受等,以此來做灌頂的廣告宣傳,灌頂已經成了斂財的兒戲了。

3.「友無違」:在聲聞乘當中,不觸犯別解脫戒、在大乘之中,不觸犯菩薩戒,在成熟解脫乘(密咒乘)中,不觸犯密乘戒。也就是處於聲聞乘行者之中,最重要就是守護別解脫戒,而不是在聲聞乘的行者中修持密法、去做各種手印,密法中說道自己的上師和本尊是不能與人說的,因此若在聲聞乘人群中提到,就觸犯密法根本戒,因此,要各自符合,看與何種助辦同行,去契合其助辦行為,及在大眾之中行持相對應之戒條。

4.「緣無違」:當自己生病、遇到危險時,或在投生善道的法行上遇到障礙時,就要符合上戒而捨去下戒。

譬如無比岡波巴大師是一位比丘,當他去見密勒日巴大師時,在場有一個天靈蓋,其中盛有密勒日巴大師飲過之酒,密勒日巴大師要岡波巴大師也飲一口,大師左看右看,心想,在座這麼多人,在眾目睽睽之下,我一個比丘這樣飲酒,太不如法了,不知該如何是好。

密勒日巴大師了知他心中的猶豫,因此就說,不要疑惑,喝吧,岡波巴大師飲下後,而得到上師加持,為得到上師和上乘道的加持,有時也能如是取捨。

5.「念無違」:念頭想法無違背,為成就利他之業或讓上乘道功德融入相續,將無任何過失,例如往昔釋迦牟尼佛投生為商人時,有一人想要殺盡五百商人而搶奪財物,但因這五百商人都是菩薩所化,若此人殺害後將墮入地獄,因此這位舵手就思維到,若我去殺他,我因為殺他而下地獄無妨,否則若他犯此重罪,何時才有解脫之時?

以這種「我不入地獄、誰去地獄」的心念去行持,不會有任何過患,無一念自私自利之心,全為利他之念而行持,就不會產生過失。

6.「士夫無違」:對於有能力之士夫,具有起死回生、轉毒為藥,具足大威力之士夫,三戒不會產生相違,也不會因此有過失。

在密法中提及「享用五肉五甘露」,是有能力將此轉變者,才可在薈供上放置五肉五甘露,噶瑪恰美大師就曾於教言中提及,我們在修持薈供或供養多瑪時,對初學者而言,不應如此擺設真肉真酒,但有人會反駁說,續論中有提及五肉五甘露,究竟該如何?會否因此又有違密法呢?

「放置真肉真酒者」,是針對有能力轉變性相者之大德而講,在此講有些噁心,也就是當行者有能力將尿液轉變為甘露時,有此能力者就可放置真肉與真酒,然而,初學者不宜有此狂妄之舉。

噶瑪恰美大師提到,此時可以用「甘露法藥」,來代替酒肉,據說甘露法藥中有酒的成份在內,因此我們現在手中有的甘露法藥,是傳承祖師配置的藥引,即便我們不具轉變酒肉的能力,傳承祖師應該早已為我們轉變為甘露,因此可放置於多瑪和薈供中。

如此一來,既符合續典中的五肉五甘露,也可在薈供中具足成就,例如在薈供使用的果汁及素肉中,放置甘露法藥,既可順利進行薈供或多瑪供養,也不違背續部教誡,更不會違反別解脫戒之戒律。

提到吃肉時,傳承祖師說道,看一個行者,是否具足悲心,其最初條件,就是看行者有否吃肉,因此悲心的第一件事就是不吃肉,如同進辦公室做的第一件事一般。

經論中提到,「喝酒易而肉非易」,比丘雖然平時不吃肉,但值遇飢荒之時,出去化緣遇到布施肉食而不得不吃時,則要觀想如同吃自己孩子的肉一般去吃,平常不可,但遇到飢荒時,有此開許。

■僧眾法友間的和睦,是成就佛果的堅實基礎

今年的谶摩比丘尼法會課程至今天已圓滿,這幾天我盡力講解,將心中一切所現都講給了大家,雖主題為教授佛法,但恐有口誤之時,請大家見諒。我們平時講課時會說「天語龍語非天語」,人或許聽聞後未察覺失誤之處,但天與龍族在聽課時,因為具足神通,而全數知曉,因此(我)只能在四座中懺悔。

這段期間我也盡力講解,希望能幫助大家,雖然自己無現證功德,但確有一顆清淨發心,希望可以盡可能的幫助到大家,希望以此來成為莊嚴佛行事業之一角。

如同寂天菩薩所著之發心願文一般,希望自己所造之善業,能利益到總體一切佛教,特別是尼眾的講修傳承能夠得到增長興盛,也希望谶摩比丘尼辯經法會日益壯盛。

同時,希望以此善業,能安置普天底下之眾生至樂果。特別是現今世界上仍有很多女眾缺乏自由,且身心備受摧殘,對於這些遭遇不幸的女性,希望能成為她們的救護及依靠。

總之,希望僧眾和尼眾能和睦相處、戒律清淨,其中最重要的,當屬「和睦」,因為大家都具有相同的解脫之願,對世間人來講,有太多計畫和目標要去做,而對僧眾、尼眾而言,僅有一個目標,就是「解脫」,因此僧眾和法友之間的和睦,都是成就佛果的堅實基礎,否則金玉其外,內在已經壞失,也毫無用處。

第2屆谶摩比丘尼辯經法會課程 終

法王課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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